《广东省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现就《行动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行动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塑料污染已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焦点环境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20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对全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作出总体部署。我省严格落实国家部署要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印发《广东省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塑料制品目录》(2020年版)《广东省邮政快递业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三年实施方案》《广东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方案》等超过30份塑料污染治理相关配套政策文件;成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等12个部门组成的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专班,全省21个地市制定市级贯彻落实措施和建立工作机制;在全国率先实施江河湖海常态化清漂行动,2021年完成清理河道长度6.3万公里,清理水面漂浮物246万吨;深入推进快递包装绿色治理,全省快递行业可循环快递箱使用量达113万个,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达95.1%;全省供销系统培育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近百家、回收站点近4000个,塑料污染治理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2021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印发《“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体系,细化了塑料使用源头减量,塑料垃圾清理、回收、再生利用、科学处置等方面的部署。2022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塑料污染治理2022年工作要点》,对2022年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作出具体要求。根据国家及省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际情况,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生态环境厅起草了《行动方案》。
二、《行动方案》主要思路和考虑是什么?
近年来,我省塑料污染治理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但是塑料使用源头减量任务仍然艰巨、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有待完善、重点领域治理仍需加强、推动全民齐抓共管任重道远。《行动方案》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从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利用、末端处置全链条综合施策,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再落实再部署,力求推动我省白色污染治理取得更大实效。
一是强化源头减量。针对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广、价值低、收集难等塑料污染治理的痛点和难点,提出实施塑料生产使用源头减量和塑料替代产品推广使用行动,推动塑料制品设计生产和流通消费环节“减肥瘦身”,从源头上减少其产生和使用量。
二是强化回收利用。聚焦塑料制品具有资源性、环境性双重属性,提出实施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处置行动,强化废弃塑料的高效回收和再生利用,变“塑料垃圾”为“再生资源”,实现塑料废弃物资源利用最大化和全产业链减污降碳。
三是强化重点治理。着眼于塑料垃圾体积小、重量轻、容易泄漏到环境中造成“白色污染”的特点,提出实施重点领域塑料垃圾清理整治行动,重点抓好江河湖海、农业农村、旅游景区、道路沿线、船舶等领域塑料污染治理,让各类塑料垃圾无处遁形。
四是强化全民参与。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涉及生产生活方方面面,提出实施塑料污染治理全民行动,进一步强化社会共治和全民参与,凝聚政府、企业和公众合力,营造社会主体广泛参与、共抓共治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三、《行动方案》提出了哪些目标?
《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塑料污染治理机制运行更加有效,地方、部门和企业责任有效落实,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全链条治理成效更加显著,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遏制。源头减量力度显著加强,商品零售、电子商务、邮政快递、餐饮外卖、展会活动、宾馆酒店等重点领域不合理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现象大幅减少,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可循环快递包装保有量达到200万个。回收处置能力持续提升,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市区和具备条件的县城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塑料废弃物收集转运效率大幅提高;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总能力达到13万吨/日左右,焚烧能力占比达到80%以上,塑料垃圾直接填埋量大幅减少;全省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地膜残留量实现零增长。垃圾清理整治深入推进,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重点水域、重点旅游景区、农村地区的历史遗留露天塑料垃圾基本清零,塑料垃圾向自然环境泄漏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四、《行动方案》有哪些重点任务?
《行动方案》提出了五大重点行动,共计24条具体任务。
一是塑料生产使用源头减量行动,包括推行塑料制品绿色设计、加强部分涉塑产品生产监管、推进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减量、强化快递包装绿色治理、落实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发挥公共机构表率作用等6项工作。
二是塑料替代产品推广使用行动,包括建立健全塑料替代产品标准体系、强化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创新、推动生物降解塑料产业有序发展等3项任务。
三是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处置行动,包括合理布局收集与转运设施、提升交通运输领域规范化回收水平、加大新兴领域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力度、支持供销社大力开展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建立完善农村塑料废弃物收运处置体系、强化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塑料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等7项举措。
四是重点领域塑料垃圾清理整治行动,包括实施江河湖海清漂行动、开展农膜回收和农药包装废弃物治理行动、深化旅游景区塑料垃圾清理整治、强化道路沿线塑料垃圾整治、规范船舶塑料垃圾接收转运等5项行动。
五是塑料污染治理全民行动,包括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鼓励公众参与治理、强化绿色消费激励等3项措施。
五、如何抓好《行动方案》的贯彻落实?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抓好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工作的关键在于落实。《行动方案》另附重点任务分工表,对各项重点工作进行分解,形成86项具体任务并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同时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结合实际抓好组织落实。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将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塑料污染治理专项工作机制作用,明确责任分工,定期调度工作进展,督促抓好工作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将牵头组织开展塑料污染治理督促检查联合专项行动,相关突出问题将纳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治理成效不显著的地方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