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

您现在的位置:兴旺宝>机械零部件网>资讯列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工作

2026年07月23日 11:35:30 人气: 16024 来源: 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近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26〕13号)有关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6〕334号,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含零碳算力设施,下同)建设工作。
 
  《通知》对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工作提出具体安排,包括基本要求、申报条件、组织实施以及附件《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及指标说明(试行)》等内容。一是明确申报要求。选择具备一定建设基础、建设目标明确、实施路径清晰,并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建设目标的制造型企业、算力设施,择优纳入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名单。设置单位能耗碳排放、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物理认定量占比三个核心指标,申报单位应满足核心指标的基本要求,并在建设期内(不晚于2030年)承诺达到核心指标的目标要求。二是明确建设过程。零碳工厂建设工作“重技术、重建设、重实效”,而非一次性评价认定。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名单内的单位,应对照建设方案确定的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开展自我评估,并定期报送。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名单内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常态化跟踪机制。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不定期对建设单位开展抽查核验,并按照“成熟一批,验收一批”的原则组织验收,通过验收评估的,正式成为国家级零碳工厂。三是明确评估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包括核心指标和引导指标两部分。核心指标是对零碳工厂建设具有基础性、决定性和约束性的关键因素。同时,设置过程脱碳、协同降碳、智能控碳、碳抵销和信息披露4类8项引导指标,系统引导企业在节能降碳改造、节能装备应用、数字化能碳管理等方面持续提升。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培育工作,推动构建涵盖能源供应、技术研发、标准制定、金融支持等的零碳工厂建设产业生态,增强产业低碳竞争优势。
关键词: 国家级零碳工厂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qq:1097660699@qq.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兴旺宝,转载请必须注明兴旺宝,https://www.xwboo.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